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8月8日发布情况通报:
近期,我局对王某举报刘某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税务部门将依法加强税收监管,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刚刚,演员刘晓庆发布声明称,前期,有针对本人及相关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举报。经税务部门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此前报道
5月15日云沪深配资,刘晓庆被举报偷税词条登上热搜。据自媒体“优点娱乐”称,来自深圳的王某爆料称,其周一已从深圳飞到上海,在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进行举报并接受问询。据报道,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记者留意到,“优点娱乐”的消息中,王某提到2020年12月15日,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曾向其借款330万元,后刘晓庆个人与其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以“形象代言费”的名义将这笔330万元款项转入其个人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并在2021年2月4月开出2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来又陆续开出此类6%税点的发票共42张。王某质疑,此举为逃避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王某对“优点娱乐”表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经受理了他举报的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的案件,接下来将对刘晓庆及其相关公司展开调查和稽查。
记者从天眼查平台了解到,涉事公司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021年4月,刘晓庆已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目前,该公司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
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5月15日深夜,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针对上述举报,税务机关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已开展调查,本人及上海奕熙文化传媒中心将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刘晓庆,1950年10月30日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区,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学,中国内地女演员。1975年,参演八一厂摄制《南海长城》,这是她的问世之作。1986年,出演《芙蓉镇》“胡玉音”一角,并凭借此角色在1987年荣获第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1988年至2001年期间,主演《春桃》《武则天》等多部影视。2020年10月,获第39届华鼎奖终身成就奖。
综合自上海税务局官网、@刘晓庆、极目新闻云沪深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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